申根签证开始实施新规定
莫斯科4月5日电 从2010年4月5日起,申根签证开始实施最新的签证规定。据欧洲外交人员认为,新的签证规定不仅仅统一全球签发申根成员国签证的程序,同时也很大程度简化了办理手续。
新的规则适用于所有申根区的成员国签发不超过3个月的短期签证。而是否发放长期签证的决定权仍由申办人所递交的该国家领事馆负责。
这一新规则是欧盟委员会2009年6月通过的。根据新规则,申根成员国将实施统一的签证表格和递交资料清单。
欧洲外交人士告诉俄新社记者,新规则对于俄罗斯公民影响不大,因为欧盟对于俄罗斯的签证政策一直提倡简化手续以及将来取消签证制度。
目前申根成员国共有二十五个,它们分别是: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 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和瑞士,上述国家均将实施共同的签证政策。
欧盟委员会新的签证规则中还指出,六岁至十二岁未成年人的签证费减少至35欧元,普通申请人的签证费为60欧元。
35.00欧元:
1378.73 | 卢布 |
322.17 | 人民币 |
47.20 | 美元 |
4461.91 | 日元 |
60.00欧元:
2363.53 | 卢布 |
552.28 | 人民币 |
80.92 | 美元 |
7649.00 | 日元 |